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6-07
为落实全县脱贫攻坚第九次推进会精神,打好生态扶贫硬仗,充分开发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促进贫困群众就业,结合全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开发护林抚育工公益岗位,即"生态护林员+森林抚育工"公益岗位,让生态护林员同时兼任森林抚育工,取得森林抚育劳务收入的同时,政府再补贴部分护林补助费,两项收入合计达到6000-10000元以上,带动本户稳定脱贫。
每年度各乡镇护林抚育工数量,由县林业局根据森林抚育任务量、预脱贫户数、森林管护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18年护林抚育工数量暂定3000名,各乡镇数量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原则及配套政策
(一)选聘对象及原则
护林抚育工的选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公平"和"乡聘、乡管、县指导"的原则,必须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产生,优先从本年度预脱贫户产生;
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重复交叉安排公益岗位,以便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依靠公益岗位增收脱贫。
森林抚育任务所在村或邻近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农村文明诚信文明户或标兵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二)配套政策
从即日起,乡镇选聘天保或公益林小护林员,必须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产生,优先从本年度预脱贫户中产生。护林巡查员5-10月护林补助费,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执行,其中基本补助200元,当月浮动300元。2018年已经聘用的生态护林员,按本方案转聘为护林抚育工,待遇和管理按护林抚育工执行。
森林抚育所需劳务必须在乡镇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优先由护林抚育工承担;护林抚育工不能按期完工的,可以由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森林抚育所需劳务未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不准开工、不予验收、不给办款。
森林抚育施工单位开工前,要提前向乡镇政府报告开工日期、施工地点、计划完工日期、护林抚育工需求数量等,以便乡镇统筹安排。
森林抚育项目竣工验收,首先审核是否按规定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劳务并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审核通过后按技术规程进行竣工验收。
三、选聘条件、聘期待遇、选聘程序及聘后管理
(一)选聘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一般在18-60岁间,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护林抚育工作,能上山从事伐木、修枝等体力劳动,服从统一管理和指挥。
(二)聘期待遇:护林抚育工聘期在上年10月至次年9月之间,具体聘期根据当年情况合同约定。聘期收入来源:
1、抚育劳务收入:县林业局或乡镇政府提供森林抚育劳务工日30-100个,工价不低于100元,劳务收入3000-10000元。
2、护林补助收入:护林抚育工参加森林抚育劳务的,县林业局或乡镇政府每天补贴护林补助费20-50元;护林补助费没有补贴够3000元的部分,由县林业局或乡镇政府统筹安排护林,每天补贴50-100元,直至补足3000元为止。
护林抚育工在聘期之外其他时间,可自由从事其他职业增加收入。
(三)选聘程序:
1、公告。乡镇政府或委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扶贫办,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选聘资格条件、名额。②选聘范围、程序、方式。③工作任务和报酬。④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⑤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扶贫办申报,也可通过村两委或扶贫工作队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重点考察智力体能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可以由乡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或乡镇扶贫办进行,也可以由村两委、村民小组长、扶贫工作队进行。
5、评定。乡镇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年度森林抚育任务、拟脱贫户数量、就近管护、就近劳务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综合评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乡村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乡林业和扶贫部门签章审定贫困户身份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等,并报县林业局备案。上级林业、扶贫部门可对聘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聘后管理:
护林抚育工聘用后,可以参照军队的班、排、连、营建制,乡镇政府要及早进行人员编组,每班5人,每排5个班约25人,每连5个排约125人,每营5个连约625人。人员建制要尽量保持稳定,派遣劳务时尽量按建制安排,尽量根据人员住址就近安排,便于管理和解决食宿问题。
护林抚育工人员编组建制完成后,乡镇政府要及早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县林业局协助培训,每天上工前要在山头地块进行操作示范简易培训,确保活干好、人安全。
护林抚育工由乡镇政府及其农业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从事森林抚育劳务或护林时,同时接受县乡林业部门、施工单位、现场技术员、现场质量监督员管理。
护林抚育工可以跨乡镇承担森林抚育劳务,各乡镇要根据森林抚育任务量和护林抚育工人数等情况,提前做好筹划。如人员不足的,可提前与其他乡镇进行沟通衔接,跨乡镇安排劳务。
2018年护林抚育工队伍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组建,包括老生态护林员转聘和新人员选聘、编组、培训等。
四、保障措施及奖惩管理
(一)保障措施:
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支付给护林抚育工的劳务工资,每亩至少50元以上。施工前,乡镇政府可以按每亩不低于50元的标准,向施工单位收取护林抚育工工资押金,施工后由施工单位造工资发放表,乡镇政府核实后支付。乡镇也可以不收押金,但须派人督促施工单位当天付清当天工人工资。施工单位按每亩不低于50元标准支付护林抚育工劳务工资后,抚育面积还没有全部完工达标的,可以继续由护林抚育工施工,也可以雇用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施工,劳务工资由施工单位据实当天付清,直到抚育区100%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为止。拒不雇用护林抚育工、不按每亩不低于50元标准支付护林抚育工工资、拖欠工钱的,森林抚育劳务带贫项目不准开工、不予验收、不给办款。
森林抚育施工单位使用护林抚育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劳务的工资发放表,要分别造册,最少各一式三份,施工单位财务做账一份,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前报县乡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工资发放表应包含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劳动地点、劳动天数、工资标准、工资总额、签收签名、联系电话等内容。提倡通过生态护林员发放护林补助的银行卡支付劳务工资;通过银行卡支付劳务工资的,工资发放表应包含银行卡号。
护林抚育工家庭住址距离劳务地点较远的,施工单位应该在劳务地点搭设帐篷、修灶做饭,护林抚育工自带被褥、吃住工地。
(二)奖惩管理:
护林抚育工的护林职责、表彰奖励、解聘及处罚,参照国家和省市县对生态护林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护林抚育工拒不服从县乡指挥或施工单位管理、拒不参加培训或护林或抚育劳务、拒不执行森林抚育规程或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县乡林业部门、乡镇政府和施工单位可以随时解聘或辞退,视情节可以同时取消生态护林员资格,停发生态护林员补助。
五、附则
乡镇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选聘管理细则,报县林业、扶贫部门备案。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县林业局、扶贫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附件:各乡镇"生态护林员+森林抚育工"公益岗位一览表
68365365.com 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卢氏县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